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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山西建筑
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晋建院团字[2007]1号

关于评选山西高校“学生干部奖章”
的通知
东校区分团委、各系团总支:
学生干部是学院教育、管理、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组织者、协调者和执行者,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促进学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重要力量。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,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的示范作用,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、政策理论水平、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,作风过硬,素质全面的学生干部队伍,引导广大学生干部健康成长,根据共青团山西省委、山西省学联下发的晋团联发[2007]5号文件《关于评选山西高校“学生干部奖章”的通知》的有关精神,院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干部中评选并申报首届山西高校“学生干部奖章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:
东校区和各系学生团干部、学生会干部,院学生会干部、各社团干部(毕业生除外)。
二 评选标准和名额:
(一)评选标准
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明辨是非的能力
2 思想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,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?
3 学习上目的明确,刻苦钻研,虚心好学,各科成绩名列前茅,注重实践,动手能强,知识面广。
4 工作上有创新、有突破。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广泛动员、认真组织、积极参于,模范带头 作用。主动承担各项工作,全心全意为同学们的成长成才服务。
(二)奖励和名额
省团委,省学联将授予表彰的同学山西高校“学生干部奖章”,并纳入到今年的学生干部培养计划中。由东校区分团委和各系团总支、院学生会、各社团分别上报一名学生干部。
(三)评选程序
东校区分团委、各系团总支、院学生会、各社团要按要求上报院团委,经院团委会研究审 查筛选后,在上报的学生干部中评选出三名学生干部(女学生干部一名)上报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学联。
(四)按时上报评选材料
被推荐的学生干部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候选人登记表、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,并附一寸免 冠照片两张和2006-2007年度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单一份,由东校区分团委、各系团总支、院学 生会、学生会社团部于2007年4月5日前上报院团委。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单位以自动 放弃对待,不予补评。
联系人:彭亮
电话:7432703
附件:山西高校“学生干部奖章”候选人登记
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一日
附件:
山西高校“学生干部奖章”候选人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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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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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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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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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、院(系)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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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(曾)担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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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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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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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
直
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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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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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
团
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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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一式两份打印上报,填写要字迹工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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